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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通“内鬼”泄露40万个人信息 国家邮政局发声:态度明确 重视个人信息保护

  • 作者:zccc
  • 来源:网络
  • 2020-11-18 18:05:38

DoNews11月18日消息(记者 翟继茹)据新京报贝壳财经报道,针对圆通有“内鬼”通过有偿租金员工账号,泄露40万余条用户个人信息一事,国家邮政局回应称,“一直非常重视个人信息保护,

DoNews11月18日消息(记者 翟继茹)据新京报贝壳财经报道,针对圆通有“内鬼”通过有偿租金员工账号,泄露40万余条用户个人信息一事,国家邮政局回应称,“一直非常重视个人信息保护,对于信息泄露等问题态度一直非常明确,一切以此前公布的政策、表态为准。”

此前,新京报报道称,有嫌疑人及其团伙用每日500元的价格租用圆通内部员工系统账号,随后导出快递信息,在通过微信、QQ等方式卖到全国及东南亚等电信诈骗高发区。据报道,该案件涉案金额达120余万元,泄露信息超过40万条,每条信息的单价为1元。

随后,圆通发布声明称,“今年7月底,圆通总部实时运行的风控系统监测到圆通速递河北省区下属加盟网点有两个账号存在非该网点运单信息的异常查询,判断为明显的异常操作,于第一时间关闭风险账号,同时立即成立调查组开展取证调查。调查发现,疑似有加盟网点个别员工与外部不法分子勾结,利用员工账号和第三方非法工具窃取运单信息,导致信息外泄。公司随后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并全力配合调查。相关犯罪嫌疑人于9月落网。”

记者通过国家邮政局官网查询到《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其中写道,“邮政管理部门发现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存在违反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妨害或者可能妨害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的,应当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违法行为涉及其他部门管理职权的,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涉案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进行调查处理。”此外,《规定》中称,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明确企业内部各部门、岗位的安全责任,加强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和安全责任考核;应当与其从业人员签订寄递用户信息保密协议,明确保密义务和违约责任。

(责任编辑:王荣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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