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新网用户您好: 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3号)及《国家顶级域名注册实施细则》,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将进一步规
尊敬的新网用户您好:
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3号)及《国家顶级域名注册实施细则》,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将进一步规范.CN/.中国/.公司/.网络保留域名过户要求,原则上不允许.CN/.中国/.公司/.网络保留域名进行过户,但因注册者名称变更、合并、分立、终止、职能调整等需要过户的情况除外。保留域名过户要求自2021年6月3日起实施。
保留域名过户需提交资料至域名当前注册商,资料包括:
(一)加盖变更前后注册者公章的《域名注册信息修改申请表》原件;
(二)变更前后注册者联系人、变更前后注册者身份证明资料彩色复印件或扫描件;
(三)域名注册者名称变更、合并、分立、终止、职能调整等证明资料彩色复印件或扫描件;
(四)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彩色复印件或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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