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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云服务器ECS服务条款

  • 作者:新网
  • 文章来源:新网
  • 点击数:100
  • 更新时间:2017-07-07 14:43:28

 云服务器ECS服务条款

 

  云服务器ECS是由北京新网数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通过互联网技术向新网(www.xinnet.com)用户提供的云主机服务。本服务条款是与您就云服务器ECS服务的相关事项所订立的有效合约,本合约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新网网站现有的及不时更新的或新发布的云服务产品相对应的服务协议、《服务等级协议(SLA)》和其他各项规则、制度等。在您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盖章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未点击确认本服务条款而实际上使用了云服务器ECS即表示您与新网云服务器ECS达成协议,并同意接受本服务条款的全部约束内容。用户之前,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一旦您选择“同意”并完成注册,即表示您同意遵循本协议中的所有约定。如果您所持的双方盖章协议与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的服务条款内容存在不一致之处,以双方盖章的协议内容为准。

 

  在本服务条款中,需要特别提示您关注限制、免责条款,云服务器ECS对您违规、违约行为的认定处理条款等。在接受本服务条款之前,请您仔细阅读本服务条款的全部内容。如果您对部分条款有疑问的,请通过新网相关业务部门进行询问,我们将向您解释条款内容。

 

  1、总则

 

  (一)理解原则:

 

  在您成为云服务器ECS用户以及接受本服务之前,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一旦您选择“同意”并完成注册开启流程或使用本服务,即表示您同意遵循本网站相关所有协议之约定。

 

  (二)定价原则:

 

  云服务器ECS有权对本条款及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产品配置、价格等)进行单方面的变更,当需要进行价格变更时,我们会提前7个自然日在新网官网(xinnet.com)平台统一公示。如您不接受相关服务的价格变更(按月、年的已付费服务在购买期限内仍按购买时价格计算),可选择中止对云服务器ECS相关产品的继续使用,并联系本区域分公司协调退费,退费标准由您所在区域的新网分公司按照您的服务剩余时长及购买服务时享受的优惠等情况处理。如您在价格变更后选择继续使用云服务器ECS相关服务,则视为您接受我们的服务定价变更。

 

  (三)合法身份原则:

 

  在您同意接受本协议并注册成为云服务器ECS会员时,您是具有法律规定的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本协议内容不受您所属国家或地区法律的排斥。不具备前述条件的,您应立即终止注册或停止使用本服务。

 

  2、服务介绍

 

  (一) 服务内容:

 

  本条款中所涉及的服务内容是指新网向您提供的www.xinnet.com上所提供的云服务器ECS服务及相关技术和网络支持服务。

 

  (二) 服务费用:

 

  云服务器ECS的相关服务费用会在产品购买页面予以公开,您可自行选择服务类型并按照对应价格予以购买。

 

  云服务器ECS所赠送的服务项目或活动均为云服务器ECS在正常服务价格之外的特别优惠,优惠内容不可修改,不可折价、冲抵其他产品或服务,不可退费。

 

  3、服务使用守则

 

  为有效保障您使用云服务器ECS时的合法权益,您理解并同意接受以下规则:

 

  您了解并同意本公司单方修改服务的相关规则,而无须征得您的同意,服务规则应以您使用服务时的页面提示为准,您同意并遵照服务规则是您使用本服务的前提。

  新网会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您服务进展情况以及提示您进行下一步的操作,但不保证您能够收到或者及时收到该邮件,且不对此承担任何后果。因此,在服务过程中您应当及时登录到本网站查看和进行相关操作。因您没有及时查看和对服务状态进行修改或确认或未能提交相关申请而导致的任何纠纷或损失,新网不负任何责任。

 

  在您使用云服务器ECS时,新网有权依照相应的服务收费介绍、订单或相关协议向您收取服务费用。新网拥有制订及调整服务资费的权利,具体服务资费以您使用本服务时本网站上所列之收费方式公告或您与新网达成的其他书面协议为准。

 

  当您在违反云服务器ECS服务条款的情况下,新网有权拒绝继续为您提供相关服务。

 

  4、用户权利和义务

 

  (一) 如果您利用云服务器ECS提供的服务进行经营或非经营的活动需要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许可或批准的,应获得该有关的许可或批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您须保证在云服务器服务上开办的单个或多个网站均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许可或批准;

  2) 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客户,必须办理非经营性网站备案,并保证所提交的所有备案信息真实有效,在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须及时在备案系统中提交更新信息;

  3) 提供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客户,还应自行在当地通信管理部门取得经营性网站许可证;

  4) 提供BBS等电子公告服务的客户,也需根据相关法规政策要求备案或获得相应批准;

  5) 经营互联网游戏网站的客户,您应依法获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6) 经营互联网视频网站的客户,应依法获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7) 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客户,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在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前,应当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8) 您理解并认可,以上列举并不能穷尽您进行经营或非经营活动需要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许可或批准的全部类型,您应获得有关的许可或批准,并应符合国家及地方不时颁布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

 

  (二) 除云服务器ECS明示许可外,不得修改、翻译、改编、出租、转许可、在信息网络上传播或转让云服务器ECS提供的服务或软件,也不得逆向工程、反编译或试图以其他方式发现云服务器ECS提供的服务或软件的源代码;

 

  (三) 如您使用新网为您推荐的云服务器ECS附带解决方案时,涉及第三方软件之许可使用的,您同意遵守相关的许可协议的约束;

 

  (四) 不散布电子邮件广告、垃圾邮件,不利用云服务器ECS提供的服务散发大量不受欢迎的或者未经请求的电子邮件、电子广告或包含反动、色情等有害信息的电子邮件;

 

  (五) 不利用云服务器ECS提供的资源和服务上传、下载、储存、发布如下信息或者内容,不为他人发布下列信息提供任何便利:

 

  1) 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

  2) 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

  3) 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

  4) 博彩有奖、赌博游戏、“私服”、“外挂”等非法互联网出版活动;

  5) 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

  6) 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

  7) 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

  8)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国家政策的内容。

 

  (六) 不应大量占用,亦不得导致如程序或进程等大量占用云服务器ECS云计算资源(如云服务器、网络带宽、存储空间等)所组成的平台中服务器内存、CPU或者网络带宽资源(比如但不限于互联网挖矿等行为),并给新网云服务器ECS平台或者云服务器ECS的其他用户的网络、服务器、产品/应用等带来严重的、不合理的负荷,影响云服务器ECS与国际互联网或者与特定网络正常通畅的联系,或者导致云服务器ECS平台主机其他用户的云服务器ECS主机宕机、死机或者用户基于云平台的产品/应用不可访问等;

 

  (七) 不进行任何破坏或试图破坏网络安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钓鱼,黑客,网络诈骗,网站或空间中含有或涉嫌散播:病毒、木马、恶意代码,及通过虚拟服务器对其他网站、服务器进行涉嫌攻击行为如扫描、嗅探、ARP欺骗、DDOS等;

 

  (八) 不进行任何改变或试图改变云服务器ECS提供的系统配置或破坏系统安全的行为;

 

  (九) 不利用本服务从事DDOS防护、DNS防护等防护售卖业务;

 

  (十) 不提供任何翻墙服务或依靠技术手段成为境内获取境外非法信息的途径;

 

  (十一) 不从事其他违法、违规或违反云服务器ECS服务条款的行为。

 

  (十二) 如云服务器ECS发现您违反上述条款的约定,有权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立即终止服务、中止服务或删除相应主机及信息等。

 

  (十三) 您应当在所开通的云服务器ECS主机上安装、使用正版软件,您对自行安装的软件的相关的操作所引起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十四) 您对自己存放在云服务器ECS上的数据以及进入和管理云服务器ECS管理控制台上各类服务密码、密钥的完整性和保密性负责。因您维护不当或保密不当致使上述密码、密钥、数据等丢失或泄漏所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

 

  (十五) 您对您存放在云服务器ECS上的数据内容负责,如因上传、发布的公开信息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国家政策,由此造成的全部结果及责任由您自行承担。云服务器ECS将对此予以监督。

 

  (十六) 您须依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保留自己网站的访问日志记录,包括发布的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互联网地址(IP)、域名等,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应配合提供。您自行承担未按规定保留相关记录而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十七) 您了解云服务器ECS无法保证其所提供的服务绝对稳定或绝对安全,但我们承诺将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及服务水平。所以您同意:即使因大规模网络攻击或网络运营商服务中断等当前行业技术所无法避免的,其将不被视为云服务器ECS违约。您同意和云服务器ECS共同合作解决上述所遇到的相关问题。

 

  (十八) 数据备份是您的义务和责任。虽然云服务器ECS主机面向所有用户配置了必要数据备份功能,但并不意味着数据备份是云服务器ECS的义务。我们不保证完全备份用户数据,亦不对您数据备份工作或结果承担任何责任。

 

  5、云服务器ECS的权利和义务

 

  (一) 云服务器ECS应根据您选择的服务以及交纳款项的情况向您提供合格的网络技术和信息服务。

 

  (二) 云服务器ECS承诺对您资料采取对外保密措施,不向第三方披露您资料,不授权第三方使用您资料,除非:

 

  1.依据本协议条款或者您与云服务器ECS之间其他服务协议、合同、在线条款等规定可以提供;

  2.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提供;

  3.行政、司法等职权部门要求云服务器ECS提供;

  4.您同意云服务器ECS向第三方提供;

  5.云服务器ECS解决举报事件、提起诉讼而提交的;

  6.云服务器ECS为防止严重违法行为或涉嫌犯罪行为发生而采取必要合理行动所必须提交的;

  7.云服务器ECS为向您提供产品、服务、信息而向第三方提供的,包括云服务器ECS通过第三方的技术及服务向您提供产品、服务、信息的情况。

 

  (三) 新网及新网关联公司所有网站有权使用您的资料和信息。

 

  (四) 云服务器ECS为付费客户提供7*24小时的售后电话咨询服务,协助您解决在云服务器ECS使用中的问题。

 

  (五) 必要情况下,云服务器ECS会对您使用的云主机进行机房迁移。在进行机房迁移操作前,我们将提前5个自然日通过邮件或本区域分公司专人与您电话联系。因进行上述操作时,可能需要修改您相关域名的DNS,因此您须在接到云服务器ECS通知后在要求时间进行修改DNS指向等相关操作。因您邮箱设置未收到邮件、注册时预留联系电话无法联系、未及时按照要求进行相关操作等原因问题造成网站应用无法访问的,新网不承担相应责任。

 

  6、系统中断或者故障免责声明

 

  系统因下列状况无法正常运作,使您无法使用各项服务时,本公司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该状况包括但不限于:

 

  (一) 新网在官方网站(www.xinnet.com)公告云服务器ECS系统停机维护期间。

 

  (二) 电信设备出现故障不能进行数据传输的。

 

  (三) 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本公司系统障碍不能执行业务的。

 

  (四) 由于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调整或故障、网站升级、银行方面的问题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者延迟。

 

  7、用户数据的保存、销毁

 

  (一) 用户存放在云服务器ECS上的数据归用户所有,云服务器ECS除依照用户服务指令外,不会对数据进行任何未获授权的使用及披露,但下列情形除外:

 

  1) 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行政或司法等机构的要求,向第三方或者行政、司法等机构披露;

  2) 您和新网另行协商一致的;

  3) 您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需要向第三方披露;

  4) 为提供您所要求的软件或服务,而必须和第三方分享您数据;

 

  (二) 除法定及云服务器ECS和您另行约定外,自本服务条款期满或因任何原因导致本服务条款提前终止之日起,将不再保留您数据,您需自行承担其数据被销毁后引发的一切后果。

 

  8、完整协议

 

  (一) 本服务条款由本服务条款与本网站公示的各项规则组成,相关名词可互相引用参照,如有不同理解,以本服务条款为准。

 

  (二) 本服务条款的章节标题仅为行文方便而设,不具有法律或合同效力。

 

  (三) 您对本服务条款理解和认同,您即对本服务条款所有组成部分的内容理解并认同,一旦您使用本服务,您和新网箭头即受本服务条款所有组成部分的约束。

 

  (四) 本服务条款部分内容被有管辖权的法院认定为违法的,不因此影响其他内容的效力。

 

  9、商标、知识产权的保护

 

  (一) 您应保证提交上传至云服务器ECS上的素材、对云服务器ECS服务的使用及所产生的成果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有第三方基于侵犯版权、侵犯第三人之权益或违反中国法律法规或其他适用的法律等原因而向新网提起索赔、诉讼或可能向其提起诉讼,则您应赔偿新网因此承担的费用或损失,并使新网完全免责。

 

  (二) 如果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对您使用的云服务器ECS上的相关素材的知识产权归属提出质疑或投诉,您有责任出具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并配合云服务器ECS相关投诉处理工作。

 

  (三) 您承认云服务器ECS上所有内容均由新网或关联企业依法拥有其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四) 非经新网或关联企业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修改、复制、公开传播、改变、散布、发行或公开发表本网站程序或内容。

 

  (五) 尊重知识产权是您应尽的义务,如有违反,您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0、 服务期限与终止

 

  (一) 您的云服务器ECS服务期限为自您在新网官网(www.xinnet.com)创建任意云服务器ECS主机成功之日起计算,而非以您成为新网注册会员为依据。具体服务期限将根据您实际使用情况计算。云主机创建成功后,您需进行相关开通前准备的,准备期间包含在服务期限内。

 

  (二) 发生下列情形,服务期限提前终止:

 

  1) 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的;

  2) 您严重违反本服务条款,云服务器ECS有权提前终止服务,并不退还您已经支付的费用;

  3) 目前云服务器ECS已经具备必要的技术措施来防御包括计算机病毒、网络入侵和攻击破坏等危害网络安全的事项或行为,但由于网络安全技术的局限性、相对性以及该等行为的不可预见性,因此如因您遭遇该等行为而给云服务器ECS或者其他的网络、服务器带来危害,或影响云服务器ECS或新网其他用户正常使用相关服务的,云服务器ECS可决定暂停或终止服务,如果终止服务的,将按照实际提供服务月份计算(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服务费用,将剩余款项(如有)返还。

  4) 新网有权单方终止您已获得的云服务器ECS服务,但应提前15个自然日在新网官网(www.xinnet.com)上发布公告或给您发送站内通知或以其他方式告知您我们将终止您的云服务器ECS服务。并将您已支付但未消费的款项退还至您的新网账户。

 

  11、 违约责任

 

  (一) 本服务条款任何一方违约均须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二) 由于互联网与云主机的特殊性,下述情况不属于云服务器ECS违约:

 

  1) 云服务器ECS在进行服务器配置、维护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

  2) 由于Internet上的通路阻塞造成您网站或应用访问速度下降;

 

  (三) 如因云服务器ECS原因,造成您连续72小时不能正常使用服务的,您可以终止服务,但非云服务器ECS控制之内的原因引起的除外。

 

  (四) 无论何种情况下,云服务器ECS均不对任何间接性、后果性、惩戒性、偶然性、特殊性的损害,包括您使用云服务器ECS相关服务而遭受的利润损失承担责任。

 

  (五) 无论何种情况下,云服务器ECS对本服务条款所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总额不超过违约服务对应之服务费总额。

 

  12、法律适用与管辖

 

  本服务条款之效力、解释、变更、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服务条款产生之争议,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予以处理,并提交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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