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合作伙伴:
您好!
现收到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深入整治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为了全面整治手机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扎实有效开展依法打击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我司严格遵守并配合CNNIC认真贯彻执行工信部电管〔2009〕672号文件,所有代理商需要进行以下资质审核:
1、代理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即ICP证,并将其体现在代理商经营的网站首页;
2、代理商经营的网站必须通过工信部备案,并将备案信息依照工信部要求体现在网站首页。
3、代理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身份证。
如您具备以上3项资质,请于12月31日前发资料我司邮箱sell@xinnet.com或通过您的渠道经理转交相关资料进行报备。
如果您不具备以上资质,请及时向您所在地的通信管理局进行申请相关资质,感谢您的配合!
由于情况紧急,给您带来的不便,我司深表歉意,敬请原谅,谢谢。
北京新网数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