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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网公告

关于建立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和代理机构ID管理体系的通知

尊敬的新网客户:

您好!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关于建立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和代理机构ID管理体系的通知》要求,从2010年1月1日0时起,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将施行CN英文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和代理机构的备案和ID管理,未通过备案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和代理机构将不能注册域名。中文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和代理机构的备案和ID管理从2010年1月5日开始施行。根据通知要求,现需要广大代理商提供资料如下:

一、备案与审核流程

1、2009年12月30日前,所有代理商需提交备案申请材料,我司严格审核后提交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进行备案。申请材料包括:代理机构备案申请表(扫描件,格式见附件)、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扫描件)、联系人身份证明(扫描件)。请各代理机构将相关材料以“代理号.RAR”的格式进行压缩后,发到邮箱:shenhe@xinnet.com

2、2010年1月5日前,所有代理商需将以下申请材料邮寄至新网:代理机构备案申请表(原件,格式见附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复印件)、联系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相关材料邮寄或快递至以下联系地址:

地址:北京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工大软件园2号楼1层新网

收件人: 新网渠道资质审核组

邮编:100176

3、新网在收到资料后,将会对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审核合格后,将相关材料上报至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审核。

4、代理商备案申请经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审核通过后,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为代理机构创建ID。

二、其他说明 

1. 代理机构ID的创建、变更、删除等均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配置。

2、新申请注册域名时,必须在承办人信息中填写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放的代理机构ID。

3、新网将严格遵守并配合CNNIC认真贯彻执行通知精神,对所有代理商的相关资料进行严格审核,请各代理商及时提交资料。 

附:代理机构备案申请表(见附件) 

另外,从2009年12月14日域名实名制审核新规实施后注册成功,且审核通过的域名,将禁止变更域名信息,系统设置ServerUpdateProhibited状态。

由于情况紧急,给您带来的不便,我司深表歉意,敬请原谅,谢谢。

                                              北京新网数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29日